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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集通知|广东省科学院佛山产业技术研究院专家库专家征集工作正式启动

发布时间:2024年03月22日来源:广东省科学院

为进一步完善广东省科学院佛山产业技术研究院(以下简称“佛山产研院”)专家库建设,充分发挥专家人才在科技创新和决策咨询中的作用,提高科技项目评审质量,助力科技成果高效转化,佛山产研院现开展科技成果转化相关专业领域专家征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征集范围

全国范围内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行业协会、创投机构等企事业单位,征集与科技成果转化相关的技术研发类、产业管理类、财务金融类和法律类等专业领域专家。

二、入库条件

入库专家应满足基本条件和专业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较高的社会公信力、良好的科学道德和职业操守,无不良科研诚信记录和社会信用记录。

2、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独立、客观、公正、诚实、廉洁地履行工作职责。

3、具有较高的专业学术水平和较强分析研判能力,熟悉所属领域或行业的最新科技动态,熟悉相关政策、标准和法律法规。

4、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65周岁(法定退休年龄大于65周岁的,从其法定退休年龄)。

(二)专业条件

1、技术研发类专家。应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或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过国家或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或是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获得者。研究成果突出的优秀青年学者、港澳台专家、外籍专家,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新型研发机构、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外资研发中心的技术骨干等,可适当放宽条件。

2、产业管理类专家。主要是行业领军企业或龙头企业、科技型上市公司、国家高新技术企业、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国家级大学科技园、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全国性或全省性行业协会的高级管理人员。具有丰富企业管理或创业实践经验,或对成果转化、产业发展有突出贡献的人员,可适当放宽条件。

3、财务金融类专家。包括熟悉科技经费管理制度的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注册会计师,及企事业单位或其他社会组织从事科研经费管理工作的具有中级(含)以上职称的财务审计部门专职人员;天使投资、创业投资、银行信贷及保险等机构中高级管理人员。

4、法律类专家。具有副高级(含)以上职称的法学专家或国家二级律师以上资格的人员。

三、征集程序

(一)提交资料。申请入库专家填写《广东省科学院佛山产业技术研究院专家入库申报表》(见附件),与相关证明材料发送至yffh@gdasfs.gd.cn邮箱。(注:已入库专家无需再申报)

(二)入库审核。由佛山产研院组织人员对入库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和材料规范性审查。

(三)名单公式。经审核后,确定入库专家人选,并予以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正式纳入佛山产研院专家库。

(四)发放聘书。佛山产研院将为入库专家发放聘书。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康经理

联系电话:15602282767

电子邮箱:yffh@gdasfs.gd.cn

联系地址:广东省佛山市禅城区华宝南路13号国家火炬创新创业园E座2楼


广东省科学院佛山产业技术研究院专家入库申报表.docx